AnA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Foundation Hong Kong (Charity) Limited

安安第二個商標成功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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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保護

當愈來愈多的人了解安安;熟悉安安;關注安安時,也有許多不和諧的事情發生,就是很多機構借用“安安”的名字在各地辦自閉症教育機構。這樣不但影響了安安的教學美譽度和公眾形象更侵害了安安的知識產權和名譽。

早在2010年香港安安國際自閉症教育基金會就預見到此類情況發生的可能性,申請了第一個第36類(慈善、募捐)的商標保護權。18個月後經國家商標局批准。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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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們又對第二個使用圖形在第36類(募捐、慈善)類裡進行了保護註冊,歷經多次探討和申辯終於得到國家商標總局的批准​​,於今年4月2日拿到了商標註冊批准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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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安安”商標進入到法律全面保護階段。可以讓更多的人選擇安安;了解安安;從而走近安安。更可以讓安安的教學和知識產權得到延伸和拓展。

最後要感謝那些使用“安安”名稱的朋友和機構,你們得使用讓我們懂得了商標保護的重要性,同時也請你們盡快改變名稱或及時與我們聯繫,以便達成共識。感謝。